办理美国商标的办法

美国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1、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审查十分严格,诸如商标解释、音译以及商标涉及到贸易、地理描述或其他语言上特殊含义的说明,因此,在通过马德里商标体系进行延伸注册时,几乎100%会被下发临时驳回审查意见,这让很多申请人在申请时吃亏,因为这类审查意见需要另外付费委托律师进行大幅,而且美国审查后的有关文件通过马德里国际局转至中国后,往往会被中国申请人所忽视这就在实际办理中造成了很多麻烦!
  2、美国商标在商品分类体系上与尼斯分类不完全一致,美国有自己的商品分类体系,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而通过马德里延伸注册时,必须和国内基础保持一致,就商品项目而言只可以限定,往往在通过马德里方式办理时,在商品项目的限定和保护问题上给申请人造成了很多麻烦!
  3、美国商标逐一方式办理时,则可以基本规避上述形式问题,而且,通过逐一方式办理在时间上也相对缩短不少。
  据此,我们认为美国这一国家应该考虑逐一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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