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商标知识产权的法律解析

        在美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由来已久。1789年开始实施的《宪法》第一章第八条第八款指出,国会有权“保障著作家和发明人对各自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的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此后,美国又先后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为了全面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各项义务,1994年12月8日美国政府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系指智力创造: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和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
  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P Law)涵盖了有关观念、发明、文学作品、独特名称、商业标志、工艺流程、计算器软体等内容的所有法案;一般可以分为专利法,版权法和商标法三大部分。制定知识产权法是为了通过授予创作者或发明者财产权、鼓励文学、艺术、科学及资讯的发展。这些权利可以使创作者和发明者免受他人对其作品的侵权,无权使用或不当使用。
  专利(Patent)
  在美国,专利是由专利商标局授予发明人的一项财产权。专利授予发明人专有权,限制他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发明进行无权使用。专利有效期一般为 20 年,自发明人在美国的申请日开始计算。一般,申请专利所需的时间很长——在申请得到最终批准前一般需要 2-3 年。
  版权(Copyright)
  版权是授予给作家、艺术家、作曲家以及出版人创作及发表作品的专有权,内容包括所有具有创作性的事物,例如文学作品(书籍、杂志)、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电影、剧本、电视节目)、绘画、书法、凋塑、视听作品、录音作品、建筑设计、电脑软体等。版权保护期为版权所有人终生加身后 70 年。
  商标(Trademark)
  商标包括任何文字、名称、标志或上述各项的组合,用于保护商家的与其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标志性资讯,防止竞争对手使用此类资讯。商标可以是有特色的文字、短语、标识、标志、标语或其他能够使本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别开来的东西。商标的保护期为 20 年,可以无限制重新申请。
  多层次的司法体系是知识产权的最主要保护手段。在通常情况下,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初审管辖法院。纠纷案件分为两种情形:专利纠纷一般在联邦巡回法院审理,上诉则由联邦高级法院上诉法庭审理。联邦巡回法院的介入,减少了审理前的司法管辖权冲突,使专利制度更加稳定;其他纠纷,如州注册商标和按习惯法取得的商标侵权案及商业秘密的滥用、不正当竞争等案件一般由州法院审理。如果原告或被告不服州法院的判决,可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除司法保护,美国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知识产权。
  美国解决纠纷的方式是法庭审判,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纠纷双方的代理费和诉讼费支出较大,所以多数纠纷当事人都希望直接通过律师间的协商解决纠纷。事实上,许多纠纷也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的,这也成为美国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的一大特色。从事知识产权代理的律师有自己的组织———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律师协会。它是美国知识产权律师的社团组织,负责组织会员研究知识产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会员与各方面的关系,组织会员开展对外的交流合作。它在帮助律师顺利完成各种调解和诉讼任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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