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税收政策
1、部分税收激励政策
内布拉斯加发展促进项目(LB312):该项目能够在至多15年以内实质性地减少,在特定项目中甚至可以完全去除该公司的营业税、工资税扣缴及个人财产所得税。该项目旨在以公司短期及长期的业绩表现为考察基准,向公司提供奖励回馈。该项目的亮点包括:
税收抵免及销售税返现,该优惠是基于一个弹性的、六级投资与创造就业规划。税收优惠是减少或消除工资税扣缴、销售税、财产税、所得税等应付款项。公司有五到七年的时间去达到所要求的就业与投资水平,从而能够在最长十五年的期间内抵免各种税负。符合的公司类别包括:制造业、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电信、总部与行政部门、数据处理与网络端口、保险与金融服务业、分销与仓储、研发、卫星地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设计、产品测试、指导或监控系统、技术许可等。
补偿金优惠:该优惠可用于减少或消除公司的工资税扣缴、销售税和使用税、房地产税或州公司收入所得税等应付款项。根据该条款规定,公司如新增就业,则可享受一部分税收抵免。补偿金优惠是一种基于新雇员平均工资乘以新员工人数的浮动信贷(根据W-2数字确定平均工资)。优惠的比例是基于申请当年的内布拉斯加州平均周薪及其年度调整额。
投资税优惠:该优惠可用于减少公司的州公司收入所得税或销售及使用税的应付款项。该优惠基于公司的符合条件的财产投资,包括建筑、设备及零部件。对租房来说,投资额相当于年租金乘以租期(至多十年)。
个人财产税:根据内布拉斯加州促进项目,在一定情况下可享受豁免。
房地产税返现:在项目所在地达十年的房地产可获得投资与补偿金税收优惠,获得返现,以抵消房地产税应付款项。该返现只适用于一处房产。租赁房产也可申请返现。
2、其他激励政策
定制就业培训项目:由内布拉斯加州经济发展署负责,该项目为那些内布拉斯加州新建和扩建的企业提供综合就业培训拨款。定制就业培训基金只适用于那些新设的生产型就业岗位就业培训(不包括经理、监督、会计、书记员、文员、管理员等岗位)。该基金可偿付企业雇员培训期间50%的工资额度。企业在培训结束后,必须保留该岗位两年以上。
社区街道发展拨款(CDBG):由内布拉斯加州经济发展署负责,该项目旨在创造就业、吸引新的投资。目前贷款利率为零。该项目最大贷款额度为整个项目的50%,上限为50万美元。该基金必须被用于为中低收入人群创造就业。可以被用于购买机器、设备与库存,或符合工作资本需要,建设或翻新现有建筑与房产。依照项目的具体特性,如果符合标准,项目可获得最多50%的资金支持。因此该资金支持就是一种拨款,不需偿还。某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获得最多100%的资金免还,变成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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