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注册基金会的两种方式介绍

在美国注册基金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普通有限公司形式

  公司名称可以以基金会结尾,除了公司名称不同外,其它性质都与普通有限公司没有区别。

  另一种方式,是在美国成立非营性组织

  非盈利性机构成立后,法律规定这些组织可以有允许15个月的时间向联邦政府申请免税资格,一般再宽限12个月,也就是说只要在机构成立的27个月内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其免税生效日期可以追溯到非盈利性机构成立之时。如果没有申请免税号的话,那和普通注册美国公司就没什么区别了。

  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非盈利性机构享有很大的税方面的优惠,正因为拥有这样的优惠,这些机构相应地也得承担一些限制:

  (1)和免税目的无关的机构收入要缴税,如果这些和免税目的无关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相当比例时,就会引起联邦税务部门的注意,并会对其免税地位重新认定。

  (2)所有属于非盈利性机构的资产都要用于免税目的,个人股东无法从增长的资产中得益。在非盈利性机构解散时,这些资产都必须分配给其他的非盈利性机构。

  (3)不允许向股东分配红利,除合理工作外,不能向董事、执行官、及工作人员支付利润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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