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成功率申请流程

  敲门砖:你和美国公司达标了吗?
  移民局审核EB-1C只看三个核心维度:公司关系、个人资历、美国公司运营。入门必须满足以下硬指标:
  跨国“血缘”关系:中国(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必须是母子孙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关系(母公司持股最好≥50%,切忌股权代持或嵌套)。
  个人“高管”履历:过去三年内,你在中国公司至少担任了一年的高级管理或行政职务(注意:必须是全职)。
  美国公司“满岁且实干”:作为申请主体的美国公司,必须已经实际运营超过1年。
  申请人本人:是不是真正的“高管”?(灵魂)
  头衔印着“总经理”没用,移民局只看你到底管什么。他们要的是“发号施令的人”,而不是“亲自干活的人”。
  评估核心标准:
  时间红线:在递交申请前的 3年内,必须在中国公司全职担任高管满 1年。
  管理权限(人事权+财权):你需要证明自己有权聘用、解雇下属,掌管公司的预算审批,并制定公司的宏观战略。如果你每天在做具体的执行工作(比如写代码、跑销售、核对账目),就会被认定为“假高管”。


  职级定位:在组织架构图中,你最好处于 二级及以上 的管理层级。
  通关攻略:两条最稳妥的实操路径
  结合业内成功经验,推荐以下两种主流打法:
  路径A:L-1A转EB-1C(稳扎稳打型)
  先以跨国公司高管身份申请L-1A工签登陆美国。这样既能提前带着配偶子女赴美(配偶可合法工作),又能在美国实地租办公室、招兵买马。等美国公司真实运营满1年,水到渠成递交EB-1C申请。这是容错率最高、最自然的路径。
  路径B:并购成熟美国企业(弯道超车型)
  如果不差钱,可以直接收购一家在美国运营满1年以上、有良好纳税记录和稳定现金流的商业实体(控股≥51%)。利用现成的团队和营收基础,最快几个月内就能直接递交EB-1C申请。
  EB-1C的本质不是“买绿卡”,而是“基于真实商业扩张的人才迁徙”。移民局看重的是一个 healthy 的企业去美国创造价值,顺便解决高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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