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元移民处了解到在美国移民局公布移民美国的5种类型列表中,EB-1类的杰出人才是排在第一位的,它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因为申请人优秀,所以不需要有美国雇主雇佣,也不需要投资50万美元,而可直接获得美国无条件永久绿卡(含全家人)。
海外分公司高管的——最佳选择
EB-1移民签证的全称为跨国公司移民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它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到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EB-1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关系,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申请人。在递交EB-1申请前,在美国的实体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未满一年,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先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EB-1是永久性绿卡,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此外,EB-1签证允许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时随从移民美国。
对EB-1移民签证申请,美国移民局通常重点审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如果美国公司刚成立不久,移民局常常要看海外公司给美国公司投资汇款证据。汇款并没有最低限额要求,但要足够支付美国新公司的启动开销并和运作规模业务相适应。在实践中,一些初始投资额仅为十万美元的EB-1申请,在美国公司全面运营后,案子成功地获得了批准。
对EB-1移民签证申请,美国移民局主要审看美国公司的结构设置和运作。美国公司还要有实质性运营,并有相应的收入。有无利润倒是次要问题,当然有利润会有助申请。
EB-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在递交EB-1移民签证申请前,作为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已经在海外公司连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对于申请人来说没有最低学历要求,但要能胜任该职位。无需解释资产来源,最快18个月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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