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商标注册程序

一、拉脱维亚商标概要
1、商标法于1993年4月7日生效,新的商标和原产地名称法于1999年7月15日生效。
2、国际条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1995年1月1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2000年1月5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3、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
4、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5、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除不可注册的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6、国家英文缩写:LV。
7、官方语言为拉托维亚语。
8、多类别制度

二、拉脱维亚商标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周
注册需时:8-12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只进行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核准并公告,
公告期为:3个月(如果是国际注册指定拉托维亚,则公告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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