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商标申请的在先原则及所需材料

  乌克兰商标注册概要

  1. 乌克兰商标权利适用申请在先原则。

  2. 乌克兰商品和服务商标法1993年12月17日通过,1994年7月1日生效。

  3. 在乌克兰,可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

  4. 乌克兰参加的国家条约和组织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注册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5. 乌克兰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开始计算。

  注册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明细表原件一份;

  4. 商标图样电子版(需清晰);

  5. 申请人签字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转让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经公证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转让协议书;

  4.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并盖章的委托书一份

  续展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签章的国外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签章(如为单位申请则盖单位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签字的国外所委托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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