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达加斯加商标申请概况
1、马达加斯加于1989年7月分布了新的工业产权法,内容包括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
2、商标基于注册优先原则。
3、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尼斯分类》
4、商品和服务采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
二、马达加斯加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电子版商标标样;
4、 商品名称和类别;
5、 签署的委托书;
三、马达加斯加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申请马达加斯加商标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认为是某一商标的所有人的人或公司。任何打算使用某 — 商标或正在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或公司,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向马达加斯加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商标在申请前没有使用,申请时须表明打算使用的意向。
2、申请马达加斯加商标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3)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6-12个月。
3、马达斯加斯商标有效期: 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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