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被称为是移民美国最安全最高效的一种方式,相比于投资移民花费少收益高是非常有效的一种移民美国的方式,不过很多人对于美国L1签证还是有着很多的问题,不清楚其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Q:移民局对美国分公司的投入资金有要求吗?

  A:虽然移民局并没有对美国分公司的投入资金有具体要求,但律师建议最好由总公司投入至少?10万美元作为分公司的营运资金。

  Q:海外汇款过来之后,那10万美元需要留在银行里吗?还是公司可以用来做其他用途?

  A:当资金由海外总公司汇来后,汇来的资金可以用来作为公司营运,例如:员工薪水、房租、购买货物等营运资金,但是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例如:买房子作为住家使用。

  Q:想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可不可以先申请L-1A,等签证批下来了再成立公司呢?

  A:移民局在审理L-1?A?的申请时,要看到美国的分公司已经具有基本规模。包括公司成立、有办公室及基本办公设备等可以开始正式运作的雏形,因此,要先成立美国分公司,才可以提出L-1A的申请。

  Q:移民局对公司办公室的大小有规定吗?

  A:虽然移民局对美国分公司办公室大小没有硬性规定,但建议申请人租用相对合理大小的办公室。既然是要派总公司重要的高级主管来主持美国分公司的营运,再加上支援美国分公司L-1A?主管的员工,依照人员配置情况,如果没有租用仓库的情况下,至少要有几百平方英尺的办公室才能容纳分公司员工。

  Q:移民局对海外公司汇款来美国有要求吗?

  A:有。由于申请L-1签证?时必须证明国外母公司与美国分公司的关系,因此资金的流向证明两家公司的股权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国家有外汇管制,无法顺利将全额投资金额汇出,采用分批或由不同人汇出资金。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要,要注意完整地向移民局解释股权及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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