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商标注册的基本知识


  最近咨询约旦商标的合作者特别多,今天小编就简单的总结一下,注册约旦商标的就大概知识。在约旦施行的法律是于1999年12月1日实施的商标法。在约旦注册商标,是基于使用在先原则。约旦商标是可以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的。
  在约旦商标注册的时候,有些因素的禁止放在商标里面的:
  1. 国家的公共徽章、纹饰、勋章或奖章,得到管当局的授权的除外;
  2. 官方认可的官方印记或印章。
  3. 王室的徽章、纹饰或其相似的足以导致混淆的标志。
  4. 国家旗帜、“王室”、“皇家”字样。
  5. 诱导他人以为申请人拥有王室庇护或授权的其他文字、字母或图案。
  6. 带有“专利”、“已获专利”、“皇家专利”、“已注册”、“注册外观专利”、“版权”、“如有仿冒构成假冒罪”等字样或类似效果的字样。
  7. 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或故意欺骗公众,或有助于不正当竞争,或包含虚假产地标记的商标。
  8. 表示商品的种类或类别的数字、字母或文字。
  9. 表示地理名称或姓氏的文字。
  10. 具有纯粹宗教意义的标志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11. 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同其相似以至会造成欺诈的。
这些要素是一定要注意的,都是不能放在商标里面体现出来的,在条件准备好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可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审查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是针对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在相同商品上有在先注册的现象,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在审查合格以后,会进入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在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注册官提出对该商标的异议并附上异议理由,该异议期限可以由注册官决定是否延期。
在注册官作出异议裁决后20天内,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商标会被核准注册,下发商标证书。约旦商标注册成功有效期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续展期限也为10年。如果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到期后1年内仍未提起续展申请,注册官须将该商标从注册簿中撤销。约旦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在商标未续展而被撤销后的1年内,任何第三方不得提出该商标或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除非注册官确信该商标被撤销前2年内没有被真实使用过,或者后申请商标的使用并不会由于撤销商标的在先存在而造成欺诈现象。
  以上就是小编简单的总结注册约旦商标的基本知识,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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