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企业认证相关介绍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天津企业申报高新认证的准备资料和相关内容。
  高新企业认定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内企业(含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由滨海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滨海新区外企业由市高技术中心受理。
  高新企业认定材料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简单更名(只有企业名称的变化):更名申请表、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复杂更名或重大变化:除简单更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外,其他同认定提交材料。
  高新企业认定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 申报高企奖励的单位将企业申请材料(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每页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街镇,各街镇对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科工创新委;
  2.申报服务机构补贴的单位如实填报《天津市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补贴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按顺序逐页编制页码,每份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一式6份(提供电子版)直接提交至区科工创新委;
  3.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资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企业自愿放弃奖励和补贴;
  4.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补贴:对促成企业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国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完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交易的机构,三个周期分别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2%、1.5%、1%的标准退坡补助。单项交易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技术出让交易。对促成法人单位为出让方的国内技术转让交易的机构,三个周期分别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1%、0.8%、0.5%的标准退坡补助。单项交易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同一交易的受让、出让补助不可兼得。单个机构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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