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不想经营的美国公司解散注销的方式

  如果您的美国公司不想经营了,如果不及时办理注销的话,那就意味着公司还是正常存在的,此种情况就会导致公司不及时办理年审,将会导致高额的罚款,此外公司长期不年审,公司将会被强制注销,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将会被列入黑名单,想要再次谋求美国市场的发展将会受阻,公司股东和董事申请美国的各类签证将会被拒绝。按照规定在美国注册公司是要自己主动注销的,要把报税和年审补了才能做注销。
  1、 自愿申请解散注销已注册的美国公司
  大多数的州公司法均包含有关公司解散的条款,其中含有一系列规制公司解散的合理规定:公司业务开始经营前由注册人或第一届董事决定的公司解散和在任何时候,由股东协商一致解散公司。一些州公司法先发布公司解散的通知,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解散公司业务及其他事务,这些工作都做完了就可以签署公司解散文件。
  尽管股东享有自愿解散美国公司的权利,但对该权利的限制也理所当然的存在,特别是当出现以下情况,即对小股东不公平或目的是排挤小股东。当解散美国公司的目的是限制一些股东分享美国公司的利润或解散公司不是为了结束公司的业务,而是为了将其转移到另一个新的美国公司里去,而这个新美国公司是被一部分而不是被全部原有股东所拥有时,这种解散美国公司的行为理应受到限制。
  2、强制解散注销美国公司
  在美国,法院无权主动地去勒令一家公司解散,但可以根据以下三种人的法庭起诉或请求,强制公司解散。
  第一种:州检察长起诉
  美国各州规定,如果法案现公司存在不法的行为,各州的联邦检察长可以以公诉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法院勒令公司解散并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二种:美国公司董事请求
  根据美国公司法,公司的董事无权自行解散公司。如果多数董事认为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者认为解散公司对股东有好处,但不能与股东会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是否解散公司。
  第三种:美国公司股东请求
  多数股东认为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认为解散公司对股东有好处,但如果不能与董事会统一意见,他们仍然无法“资源”解散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多数股东可以通过决议解散注销美国公司,然后向法院递交一份“请求书”由法院进行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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