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商标注册

 瑞典王国简称瑞典,首都为斯德哥尔摩。是欧盟成员国之一,由于气候寒冷,农业比重较小,工业发达而且种类繁多,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一、瑞典商标注册申请资格:
  1、在瑞典商业中已使用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
  2、根据1988年商标修改法令,真诚地打算在瑞典商业中使用商标的人也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3、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的商标如在其本国已注册,虽尚没在同瑞典的商务活动中使用,但已在他国使用或打算按1988年修改法令
  使用该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在瑞典的代理人代办商标事宜。
  二、申请瑞典商标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fuyin件加盖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shenfen证明文件1份;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5、申请人提交真诚使用商标的声明,说明将要在何种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关商标(打算使用);或者申请人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实际使用的);
  三、瑞典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大概需要3周)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1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8-12个月。
  四、 瑞典商标有效期:
  从注册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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