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商标办理途径分析

1、阿富汗现行商标法生效于1960年9月20日。
2、商标权的获得采用注册和使用混合原则,即:商标权授予最先提出注册中的人,但是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后3年内对其提出撤销申请。
3、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在阿富汗申请注册。
4、商品共分36类,第1—34类采用尼斯国际分类标准,第35类为所有的服务项,第36类包括所有未列入其他类别的商品。
5、阿富汗未加入主要的商标国际条约或协定。
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
6、 国家英文缩写:AF
7、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
8、商标权基于注册,单类别制度
 
一、阿富汗商标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需时:7-9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只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注册并公告,公告期为1个月。
 
二、阿富汗商标异议期限:无规定
 
三、阿富汗商标注册官方语言:阿拉伯语
 
四、阿富汗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最晚可以在到期后一个月内办理续展;法律没有规定宽展期,但在实际操作中,有6个月的宽展期。
 
五、阿富汗商标办理途径分析
阿富汗注册程序详解:
阿富汗的商标审查机构是商事法院得注册官,商标申请的委托书则由阿富汗外交部予以认证。注册官审查商标申请时将不对商标进行在先检索。在商标申请提出后3-4个月左右,注册官如认为商标可以被核准注册,使其注册商标的意图刊登在官方公告上。注册官不接受申请人对其决定的任何答辩或反映,商标只能是或者被注册,或者被驳回。但对于注册官的驳回决定,申请人可以在10天内向初审商事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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