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申请的要求及移民非移民问题解答

  L-1签证被称为公司内部受让签证,分为两个主要分类。L-1A签证允许美国雇主将执行官或经理从其一个外国办事处转移到美国。L-1B签证允许美国雇主将具有与该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的雇员转移到美国的办公室。

  在这两种情况下,L签证还允许外国公司派遣一名雇员到美国,以便在该国尚未设立办公室时在该国设立存在。

  为了获得L-1级执行长或经理或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的资格,该员工在申请签证前必须在前三年内为雇主工作至少一年。

  非全时工作是不允许的,但雇员可以转换雇主或转移到同一公司的不同分支。

  移民或非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

  持续时间:公司在美国已经存在的公司员工最初被允许逗留长达三年。在美国代表公司设立新办事处的员工将获得初步停留一年。两个实例中的员工都可以请求扩展,增量最多为两年。L-1A签证持有人的最长逗留期限为7年。L-1B签证持有人的最长停留时间为五年。

  详细信息:L-1工人的21岁以下配偶和未婚子女也可以L-2身份进入美国。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分配的签证停留时间与L-1工人相同。L-1工人的配偶可以通过提交工作许可申请表I-765申请在美国工作。批准后,对配偶可以工作的地方没有限制。

  积极转移行政或专业技能工作者的公司可以在提交个人L-1签证申请之前提交一份集体申请,以缩短L-1签证批准。为此,公司必须满足几个标准:

  它必须在美国从事商业企业至少一年

  至少有国内外分支机构

  在美国有一个有一点员工规模的公司,销售额到达一定规模。

  为了简化多个员工可能在同一位置的同一个项目上工作并为雇主提供相同专业类型知识的项目,USCIS允许雇主捆绑L-1申请。重要的是要注意,每个L-1签证根据其自身的优点申请。

  申请:申请L-1身份,雇主必须代表雇员提交非移民工人申请表I-129,以及表明公司符合合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在批准I-129表格后,员工可以在其本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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