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姨妈在美国居住,我的公司帮我申请L-1B签证,我打算带配偶和子女一同过去,会被怀疑有移民倾向么?
申请是可行的。L-1B签证允许受益人有双重意愿,即允许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同时保留移民意图,即使您有其它亲属居住在美国,也不会对您L-1B签证的通过有任何不利影响。L-1B的持证人可携带全家进入美国,配偶和孩子均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尤其是孩子在未满21周岁前在美国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学费且无须另行变更身份。
2.办理L-1B签证时,移民局或领事馆主要侧重哪些方面?
由于L-1B签证拥有众多优势,因此其申请条件也就相对其他签证而言更高。它对受益人及其海外公司的要求比较严格,主要侧重于对个人能力及公司实力的评估。
3.在我持L-1B签证在美国工作期间,可否仍由海外公司为我发工资?如果可以,我的收入所得税则也要向海外公司所在国家缴纳,对吗?
你的工资可由海外公司支付,因为根据美国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受调派人员的工资可以由美方、境外方或者双方共同支付。因此,如果该雇员的工资由位于税率低的国家的公司支付,则会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工资税的支出。但如果你向美国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话,将更有利于L-1B的持证人将来申请绿卡。
4.可否在美国境内从其它非移民身份转为L-1B身份?如可以,需要哪些操作?
符合L1-B要求的相关人士(如H或B签证),可以准备好申请材料,然后在原身份的批准时间到期前向移民局提交L1-B改变身份的申请,详情请参考.
5.会计师由于升职为财务部的VP,工作性质等发生了变化,持证人是不是可以申请由L-1B改变为其他身份?
可以。L-1B是签发给跨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签证,若升为主管、经理后,他可以申请改变为L-1A身份,并且在未来不需要向劳工局申请便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EB1(c)的移民申请.
6.我哥哥在2005年1月获得了L-1B签证,4月赴美前夕,他得知他在美国的短期工作将改由原申请雇主外的另一雇主监管,那么他现在就能直接过去为原申请外的那位雇主工作吗?
可以。原本根据2004年的财政年度预算法案,这种情况下的受益人不允许直接为将来的雇主工作。但是,此项规定只对2005年6月以后提交L-1B申请的受益人适用。
7.现有L-1B身份即将到期,已办理延期,若在等待延期批准过程中打算离美应如何再次入境?
如果延期未到期且未离境可以向Washington D.C.提交签证延期申请;如果入境时签证仍未过期,提交签证和延期相关证明即可;如果签证过期,可以向移民局提交加速申请,移民局会于收件15天内做批复。
8.曾经取得过L-1B的工作人员回国半年后又迫切需要被再次调派到美国工作,他需要再次申请L-1B入境以便继续工作吗?
答:如果签证未到期,他可以再次出国工作;如果签证过期(超过五年)就只能申请其他类别的签证,而不能再次以L-1B的身份入境美国,除非距他上次出境时间累积已达到了一年以上。